2006年2月2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时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蚊香效应”与“窒息疗法”
丁钟文

  “蚊香效应”和“窒息疗法”是杭州萧山区新塘派出所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的两大法宝。该所辖区刑事案件2005年比上年下降10.29%,“两抢”案件更是下降58.6%。
  何谓“蚊香效应”?简而言之就是营造一种保社会平安的浓厚氛围: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和稳、准、狠的打击,既让歹徒感觉天罗地网无处不在不敢为,又让群众明白处处设防有作为。他们精确制导,每击必中,以提高打击效率,同时高密度、多形式地进行防范宣传,如每村每街必设“防范之窗”,宣传车24小时在辖区“穿梭”。如此,不仅提醒群众注意防范,而且也起到了敲山震虎、打草惊蛇的作用。“蚊香效应”既有杀伤力,又有驱赶力。也许有人会说,驱赶让祸水外流,其他地方的百姓岂不遭殃!其实,这种担忧大可不必,无非其他地方也多点几盘“蚊香”而已。如果我们到处都点“蚊香”,让歹徒无处藏身,进而束手就擒,保平安的目的不就达到了吗?
  再说“窒息疗法”。所谓“窒息”就是切断氧气,使“黄赌毒”之类停止“呼吸”,自然消亡。一地治安好坏,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是否除恶务尽。为什么有些地方“黄赌毒”屡打不绝,这可能是与未真正使之伤筋动骨有关。新塘派出所辖区有一条半面街,不少人曾经在此以“美容美发”为幌子从事卖淫嫖娼勾当,派出所采用了多种“窒息”办法。这街有三个出入口,协警就在附近安营扎寨维护秩序,于是向往“美容美发”者望而却步,同时检查证件常抓不懈,迫使非法经营者走人。
  派出所最重要的工作职责就是保一方平安。要让辖区群众真正能够安居乐业,我们就要像新塘派出所那样,根据当地时刻变化着的实际情况,不断创造出诸如“蚊香效应”和“窒息疗法”这样既新鲜、又有实效的工作方法,把维护安全和稳定的工作做得好上加好。